邮编: 430015
电话:+(86)027-85799739
邮箱: postmaster@yuanshenlawfirm.com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61号,武汉图书馆11楼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党员律师”和“十佳党务工作者”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武律党字〔2015〕3号
各区司法局党委(党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市广大律师始终坚持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队建,为服务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复兴大武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经报市司法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党员律师”和“十佳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
(二)“十佳党员律师”评选范围:全市律师行业党员律师。
(三)“十佳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律师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市律师协会从事律师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勤政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强,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2、党员队伍好。党员律师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和决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困难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工作中具有明确的职能任务;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层有较好的联系机制和协商机制。党组织在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和推动律师工作全面发展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制度。“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扎实有效。党员活动室、党旗、党支部牌子、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五个一”要求落实到位,党支部活动经费有保障,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培养新党员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注重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事迹突出。党组织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公开承诺争优秀,广大律师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有较高的威信,在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业务学习、制度建设、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上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律师事务所管理层支持、党员欢迎、群众拥护;党员律师主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自觉维护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利益,维护合伙人、律师等各方的利益,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十佳党员律师”
1、政治思想过硬。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争做学习型党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律师业务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争做人民的好律师。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服务地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律师同心服务团”、“企业服务年”等活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参与“社区律师”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带头参与公益活动,带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执业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3、模范履行义务。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对党忠诚,坚持真理,顾大局,重团结。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标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作风公道正派。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有严肃的生活态度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的道德追求,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做诚信执业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十佳党务工作者”
1、工作能力强。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务工作,研究党务工作,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律师党建工作。
2、工作业绩优。熟练掌握党务工作,不断提高做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观,思想解放,积极进取,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服务群众好。坚持党的宗旨和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工作作风实。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班子中表率作风好,在群众中威信高。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开展评选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党员律师”和“十佳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和自上而下考评的方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把好评选质量关。
(二)评选方法
区属律师事务所以区司法局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报送基层党组织、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各1个(名)为备选对象向市律师党委推荐审核考评;
市直律师事务所以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基层党组织、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中选取其中一个(名)为备选对象向市律师党委推荐审核考评;
(三)市律师党委对推荐对象统一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表彰对象;
(四)对确定的表彰对象,由市律师党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下发表彰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五)评选表彰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党委备案;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表彰,是今年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确保评选表彰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总结自查工作,推广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划,丰富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三)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区司法局党委(党组)和市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具体落实抓好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党员律师”和“十佳党务工作者”评选、考核和申报工作,务必于2015年5月29日之前向市律师党委报送申报推荐报告、有关审批表(见附件1、2、3)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
超过申报时限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联 系 人:宋东辉 涂文菁
联系电话:027-82621090
E-MAIL :whlsdw@163.com
附件:
1、《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党员律师”推荐审批表》
3、《全市律师行业“十佳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律师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