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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5年了不还钱,这都是我们一块砖一块砖搬出来的血汗钱。”从四川来到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的石某,和20多个老乡一起常年在工地干零工。春节前夕,情绪激动的石某等3人带着厚厚一沓证据材料来到了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石某等人的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疫情期间,被拖欠5年之久的劳务费终于在一个月内尘埃落定。
“谢谢你们,以前没心情出去找活干,怕白受累要不回钱。现在好了,有法律援助撑腰,我们就能放心大胆去干了。”拿到劳务费的石某感激地说。
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天都在发生。据统计,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7万余件,受援人近200万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9万余件,农民工受援人达51万余人次。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019年,江苏农村来沪务工的吴女士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事后公司不仅不帮助吴女士解决相关工伤待遇,还借故辞退了吴女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吴女士的维权之路更加困难。
万般无奈下,吴女士来到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其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吴女士最终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和赔偿金。
“为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影响,我们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通了线上、线中、线下融合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需求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途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艳介绍,对于追索欠薪及工伤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保户、贫困户等,法律援助中心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疫情发生以来,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6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350人次。其中,窗口接待来访咨询1750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答3600人次,接答率、满意率均在90%以上。
过去,法律援助制度是以低保收入作为一道线,划定老百姓能否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随着老百姓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法治意识的增强,法律援助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为满足困难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整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在国家、省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将所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涉农纠纷案件、妇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并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两倍低保放宽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援助是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服务对象在基层、在农村,要真正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尚启文介绍,马鞍山市司法局十分重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了4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了600多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数逐年增长,达到每万人13件。
为了让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多措并举,浙江省台州市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贵州省铜仁市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时,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湖南省衡阳市创新实施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及“下岗工人法律援助直通车”项目,保障群众维权途径畅通。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的餐厅关门结业,老板也找不到,我的工资怎么办?老板打的字条有用么?”今年3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
原来,某餐厅受疫情影响关门结业并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24名员工拿不到工资、员工宿舍又即将租赁到期,面临着没有收入、无家可归的双重困境。
海珠区法援处和江南中街法援工作站迅速联动,启动“援调对接”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急事快办,仅3月6日一天就完成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孙连平律师承办此案。
经过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调解, 24名员工追回拖欠的30多万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们激动不已,专程来到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窗口,向工作人员送上了一面锦旗。
“考虑到疫情期间等待法院审判耗时过长,申请人既无收入也无住处,调解是能尽快结案的最优选择。我们在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愿的前提下,适当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人员聚集和疫情传播风险,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孙连平介绍说。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老百姓来找我们,一定是遇到了困难或麻烦,对我们来说也许是一件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让群众满意,质量是关键。”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有星说,“应援尽援不是最终目的,尽援尽赢才是想要的结果,要确保每一位受援人的权益保障最大化”。
浙江省温州市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大数据应用,探索法律援助服务指数评价机制;广东省深圳市法援处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并扩大了评估范围;安徽省安庆市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困难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智慧法援”方便群众
2月13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张律师接到区法院通知,其承办的葛某诉程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延期开庭。
张律师立即电话告知了葛某,葛某听后却哽咽不止。原来,葛某系低保户家庭,并因受伤目前无法工作,生活非常艰难。张律师在与承办法官沟通后,最终采用微信连线的办法开启了“线上”审理模式,法官、当事人、代理人通过微信号组建庭审微信群,进行远程调解,葛某的诉求得以实现。
“疫情期间,为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举措加大‘线上’处理法律援助业务力度,依托微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网上法律援助服务,实现疫情防控与法援服务两不误。”安徽省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范江宏介绍说。
今年4月2日,罗某7人为追索劳动报酬向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并指派法援律师王建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这起纠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最常见的劳动纠纷之一,疫情期间,一些老板玩起了‘躲猫猫’。我们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办公办案,及时化解纠纷,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王建兰说。
手机在线法律咨询、律师线上了解基本案情、远程视频办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律师和受援人通过“云法庭”隔空会见,保障法定办案期限不延误 ;浙江省杭州市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大数据分析运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建立微信群,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施行精准援助,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成为现实。